捐赠协议(范本)
2019-12-23 19:57:49 来源: 阅读次数:8,411
协议编号:
捐赠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胡兴禹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鸿远楼723-1
邮政编码: 255000
联 系 人: 张国强
联系电话: 0533-2780299
电子邮箱: jijinhui@sdut.edu.cn
为支持山东理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及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及专业科技人才培养,奖励、资助在校优秀、贫困学生,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意向及支付方式
甲方自愿将下述第 项之财产无偿捐赠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赠财产。
1.捐款:甲方自愿向乙方捐款(请√进行选择,以下同):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一次性捐赠,捐赠日期: 。
□分期捐赠:捐赠年限: 年至 年共计 年
年捐赠额: 元(小写)
捐赠日期:捐赠年限内每年的 月 日前到账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2.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3.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 捐赠用途
甲方捐赠的资金必须用于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公益活动范围,并作为:
□非限定用途:用于支持山东理工大学的教育事业发展。
□限定用途:设立 项目(项目名称),由山东理工大学 (学院、部门、组织等)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执行。具体用途:
□其他指定用途:
第三条 乙方(受捐方)银行账号:
户 名: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号:2143463100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西城支行营业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捐赠财产是其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
2.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财产交付乙方;
3.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30天内,向甲方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相关规定对本捐赠款是否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进行合理的征询、监督,乙方应对此如实回馈、积极配合;
5.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6.因捐赠财产权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赠财产质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捐赠款项所资助的项目,如产生知识产权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山东理工大学享有。
第六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精神,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两份,备案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项目执行结束。任何一方要修改或终止协议,需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则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编号:
捐赠协议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 方: 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胡兴禹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鸿远楼723-1
邮政编码: 255000
联 系 人: 张国强
联系电话: 0533-2780299
电子邮箱: jijinhui@sdut.edu.cn
为支持山东理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及高新技术的创新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及专业科技人才培养,奖励、资助在校优秀、贫困学生,加强国际学术交流、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意向及支付方式
甲方自愿将下述第 项之财产无偿捐赠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下述捐赠财产。
1.捐款:甲方自愿向乙方捐款(请√进行选择,以下同):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一次性捐赠,捐赠日期: 。
□分期捐赠:捐赠年限: 年至 年共计 年
年捐赠额: 元(小写)
捐赠日期:捐赠年限内每年的 月 日前到账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2.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3.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 捐赠用途
甲方捐赠的资金必须用于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公益活动范围,并作为:
□非限定用途:用于支持山东理工大学的教育事业发展。
□限定用途:设立 项目(项目名称),由山东理工大学 (学院、部门、组织等)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执行。具体用途:
□其他指定用途:
第三条 乙方(受捐方)银行账号:
户 名: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银行账号:2143463100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西城支行营业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捐赠财产是其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
2.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财产交付乙方;
3.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30天内,向甲方出具山东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4.甲方有权依据协议相关规定对本捐赠款是否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进行合理的征询、监督,乙方应对此如实回馈、积极配合;
5.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6.因捐赠财产权利瑕疵而致第三方向乙方追索,或因捐赠财产质量瑕疵使乙方或受益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捐赠款项所资助的项目,如产生知识产权成果,其全部知识产权归山东理工大学享有。
第六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精神,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两份,备案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项目执行结束。任何一方要修改或终止协议,需经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则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山东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